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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“全区优秀公诉人”“全区检察院个人二等功”“全区检察机关身边典型”“全盟担当作为好干部”“全盟政法英模”……今年,已经是乌日嘎从检的第17个年头,一份份荣誉纷至沓来,是对这位刚正不阿、踏实肯干、勇于担当的新时代巾帼检察官的肯定与褒奖。
乌日嘎作为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,冲锋在前,迎难而上,不论大案小案,对案子审得细、查得透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法律适用关,以“求极致”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。从检以来,她依法办理300余起案件,仅侵害妇女权益和妇女犯罪案件就办理了150余起。
在性侵智力障碍妇女的刑事案件中,当乌日嘎看到被害人站在土炕前揪着身上衬衣的衣角呆呆地笑着,患有智力障碍的被害人之子在院子里围着压水井不停地跑,她的正义感和使命感愈发强烈。她怀着悲愤与同情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开始了一场博弈,以脚步丈量每一条线索链,加班加点夯实在卷的证据。庭审当中,通过一个又一个细节的追问和证据攻势,不断揭露被告人无理辩解的矛盾之处。最终,二审中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,被告人莘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
在一起患有智力障碍妇女被性侵案件中,一审法院认为被害人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,不予采信其陈述,判决被告人无罪。乌日嘎在办理二审抗诉案件过程中,多次前往被害人所居住的村庄走访村民,对关键性证据进行审查,准确掌握真实情况。针对案件中DNA鉴定意见等专业性问题,向专家求教,反复分析论证,补充知识短板。面对被告人避重就轻的供述、辩护人的无罪辩护,乌日嘎用证据和法律进行了有力驳斥,最终让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。
事后,乌日嘎认真梳理本地区残疾妇女权益被侵害案件,分析此类案件特征、存在的问题,并提出了对策建议,形成《残疾妇女权益保护研究》调研文章报送至盟委政法委。同时,与当地妇联、残联召开联席会议,就残疾人权益保护形成工作合力。
从检17年来,乌日嘎从昔日青涩的检察新手,成为今日成熟的检察老兵,积累了丰富的检察理论知识和宝贵的实践经验。她善于总结提炼经验做法,参与研究的《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综合治理研究》《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问题研究》《口岸检察工作研究》《核准追诉案件存在的问题研究》被列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。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是乌日嘎刻在骨子里的信念,她以自身行动努力践行着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使命,在热爱的工作岗位上持续发光发热。